二
15
12月
2009
二手房优惠:5年以上房子明年仍免"5税2附加"
二手房优惠:5年以上房子明年仍免"5税2附加"
被业界认为对二手房市场最具影响力的优惠政策将于年底前如期终止,一场硝烟弥漫的“过户潮”随着政策走向的明确愈演愈烈。市地税局详解税收政策变化时强调:五年以上普通住房进行转让交易,税负基本不受影响,就算不是唯一住房,税金也只增加了1%而已。购房者没有必要手忙脚乱。
连日来,大连市地税局直属局平均日受理业务量是去年同期的3倍以上,从受理到审核,每个环节都处于满负荷状态。办税高峰的出现缘于本市二手房交易税收政策调整明确,许多市民抢搭政策末班车,抢在12月31日前完成房屋交易。
本月7日,本市发布二手房交易税费政策调整的通告,使得大连成为全国第一个叫停优惠的城市。随后,国务院常务会议9日提出,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对于二手房交易营业税复征,主要目的是抑制炒房团的投机行为。
优惠大限将至,赶“末班车”已经成为许多二手房中介发布推介信息的重要促销方式。泡崖 (论坛 新闻)、锦绣、泉水等相对成熟的大型住宅区二手房需求量相对集中,房价也随之暗涨起来。购房者在“倒计时”气氛中手忙脚乱。
事实上,在二手房交易的税负中,占最大比重的是营业税。为数不少的中介、卖主在宣传优惠政策时模糊了一个重要的信息:作为“分水岭”的五年期限。而办税人员发现,涌向窗口的“抢”购二手房的买主,有许多符合继续免征营业税的条件。
市地税局方面昨天在解读政策变化时强调说,对于五年以上的唯一的普通住房,买卖双方都没有必要抢搭政策末班车,因为税负基本不受影响。即使是非唯一的普通住房,也仅仅是增加了1%的个人所得税,这其中还不包括一年以内以小房换大房的纳税人,其他税负不受影响。(具体见附表)
“二手房交易税收政策调整前后,最明显的变化是五年以上和五年以下普通住房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09年的优惠政策对“5税2附加”实行一律减免;而按新政策规定,五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继续免征“4税2附加”,即营业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纳税人也有可能继续享受免征“5税2附加”的税收优惠政策。C02b首席记者苏琳
以一套100万元的普通住房为例,政策调整前后的税负变化情况如下表:
税种 政策调整前税额 政策调整后税额 税负变化情况
营业税 免征 免征 无变化
城建税 免征 免征 无变化
教育费附加 免征 免征 无变化
地方教育费 免征 免征 无变化
印花税 免征 免征 无变化
土地增值税 免征 免征 无变化
个人所得税 免征 唯一的一套 免征 无变化
一年内以小换大 减或免
非唯一、非以小换大 增加10000元
(五年以上普通住房税负变化情况)
从上表可以看出,对于五年以上的普通住房,政策调整前后,税负基本不受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