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23
12月
2009
明年1月1日起个人转让不足5年非普通住房全额征税
财政部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购买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免征营业税。也就是说,09年的营业税优惠政策变了个样保留下来了。二手楼市悬起来的心落地了。
中国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
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3日对外公布了调整后的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其中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转让,将全额征收营业税。
这份最新发布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指出,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